日前,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国家科技旅游示范园区公示名单,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成功上榜,也是浙江省唯一上榜的园区。
据了解,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指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以拓展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为目标,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显着成效并具有示范意义的独立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申报示范园区的单位,应具备多项基本条件,包括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自2012年开始建设,区内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2家,是中国最大的影视文化旅游主题公园,集聚了文化演艺、文化数字、休闲度假等多种类型文化产业。先后被评为“国家级文化建设示范点”“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最佳投资环境园区”“中国最具特色影视拍摄基地”等称号。
2020年6月,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作为浙江省唯一的省级文化产业集聚区经省政府正式批复成立。为推动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做强浙江文化产业的金字招牌,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围绕“全球最强的影视产业基地”发展目标,抢抓国家战略机遇,顺应产业发展趋势,通过大力推进影视旅游全域化及数字经济发展,举办大型演艺节会,开展人才研培,构建影视人才市场,以及推动文化输出等方式,全力开启新时代横店影视文化产业新征程。